湖北正在全省試點,部署9項改革任務,以全面盤活林地、林木、林生態資源,更好推動“兩山”轉化。
湖北省委、省政府已將盤活林地、林木、林生態資源改革納入全省投融資體制改革總體部署,統籌謀劃推進土地、礦產、林業、水利、能源、數據六大類國有資源管理改革。湖北省林業局印發的試點方案經省政府同意,并報省財政廳備案。
試點方案提出,按照“資源資產化、資產證券化、資金杠桿化”的要求,在依法依規、嚴守生態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資源可用、資金可融、風險可控的林地、林木、林生態投融資新路徑,構建“資源—資產—資本”良性循環機制,最大限度盤活林地、林木、林生態資源,為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作出林業貢獻。
9項改革任務分別是:開展資源清查確認,開展林權類不動產確權登記,開展林地、林木和林生態核算確值,推進國有林業資源多元化利用,探索放活集體林經營改革,推進林業資源資產化和權益交易便利化,推動林業資產證券化和資金杠桿化,推進林業金融產品創新,?優化政策供給。
為保障改革措施落地,試點方案明確湖北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湖北監管局、湖北證監局等14個責任單位。
湖北省林業局在全省選取5種典型模式開展試點,分別是:在五峰縣開展國有林業資源資產以股權形式注入國有企業試點,在麻城市、團風縣開展國有企業收儲整合集體林資源試點,在竹山縣、蘄春縣、夷陵區開展合作經營試點,在咸豐縣、谷城縣開展利用專項債試點,在黃梅縣、竹溪縣開展國有林場自主利用試點。
除5種典型模式10個省級試點外,試點方案要求,各市(州)林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林木、林地、林生態資源實際情況,選擇1個縣(市)開展盤活試點。省級和市(州)級試點任務均須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此次改革的重點任務可概括為“三四五六”,即加快資源“三確”,夯實改革基礎;優化“四項機制”,創新利用方式;開展“五類試點”,探索有效路徑;擴寬“六項支持”,保障改革落地。
“六項支持”含金量十足,分別是支持綠色金融創新、支持碳普惠市場建設、支持森林保險創新、加大財稅優惠支持、支持優先開發利用、強化用地支持保障。
財稅優惠方面,對連片面積大、發展前景廣、帶動能力強的重點項目、龍頭企業或特色產業,優先給予財政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政策支持;對林木培育和林產品初加工、林下經濟自產農產品銷售、木本糧油精深加工以及生產纖維板、生物質燃料深加工等產業,落實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減免等優惠政策。
開發利用方面,將適合旅游、康養開發的國有林場及周邊區域,優先納入全省旅游線路規劃,引進行業龍頭企業或關聯公司聯合開發,提升優質林業資源市場價值,促進產業融合發展。
用地保障方面,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林地修復,允許3%修復面積用于生態產業開發;支持將服務于林業生產的各類工程設施,納入直接服務林業生產設施建設用地保障范圍,解決林業產業發展配套用地需求。
試點方案特別提出,鼓勵各試點地區在保障森林資源安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探索創新盤活利用資源的范圍、利用方式等,與現行管理規定有沖突的試點措施,經當地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屬地紀委監委備案,完善容錯糾錯機制,為試點創新解除后顧之憂。
湖北是林業大省、濕地大省、生態大省,林業在生態、經濟、社會等方方面面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也關乎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2024年,湖北實現林業總產值5751.4億元,同比增長5.9%,較“十三五”末增長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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