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大力推動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聯動審批、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辦”,為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提供精準高效的要素保障。地方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積極行動,推進聯動審批,同時健全完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即日起,將刊發部分省份和地市經驗做法,供各地學習借鑒。
近年來,江蘇省林業局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這一主線,始終將涉林要素保障作為工作的重點,以改革的思路、創新的舉措,不斷推動服務保障提質增效,近四年來分別服務保障了2586個項目使用林地,其中省級以上重大項目林地定額足額保障,市縣重大項目應保盡保,為經濟大省挑大梁貢獻了林業力量。
主動推進用地用林聯動審批。2023年開始,積極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用地用林聯動審批試點,按照“三先三后”的思路,穩步推進,努力讓項目單位“少跑路”,讓項目建設“加速度”。先點后面,從宜興、睢寧“兩個縣”用地用林聯動審批研究開始,到宿遷、南通“兩個市”和宜興、睢寧“兩個縣”正式試點,最后再全省全面推開。先易后難,將單獨選址項目作為聯動審批的切入點,實現試點聯動后,再逐步推廣到批次用地和占用公益林的所有涉林項目。先并后融,試點階段,重點圍繞解決材料重疊、公示公告、現場踏勘、窗口進出等差異與矛盾,簡單實現了“物理”上的“合并”;全面推開后,進一步優化聯動審批的業務流程,打通用地用林審批信息系統,推行一次查驗、一并公告、一個窗口、一套材料等“七個一”的工作機制,逐步實現“化學”上的“融合”。聯動審批以來,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效率進一步提升,建設單位滿意度大幅提高,各地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
大力推動簡政放權。為提高審批效率,更好地服務保障經濟與社會發展,2021年,將不涉及國家級公益林、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國有林場的臨時用林、直服設施用林的審批權限,全部下放至市縣兩級林業部門。2025年初,結合聯動審批改革,將不涉及省級以上公益林、不跨設區市的建設項目省級林地審核權限,全部委托至市級林業部門實施。通過下放和委托實施林地審核審批,減少了報批的層級,避免聯動審批時錯層審批,進一步提高用林要素保障質效。
穩步推進林地和公益林“雙落界”。江蘇省“一山、二水、七分田”,林地與耕地、園地、水工建筑用地等地類交叉嚴重,林耕矛盾尤其突出,原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林地與“三調”林地差異性較大,為此,省林業局下大力氣厘清林地管理邊界,推動公益林優化落界。參照國家級公益林優化技術要求,以“三調”數據為基礎,組織完成了省級公益林優化落界任務,并獲得省政府批復,實現了省級以上公益林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分區管控要求相銜接,與永久基本農田等地類不再沖突。依據《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將林地保有量指標分解到各地,指導各地把林地保有量指標落實到山頭地塊。截至目前,除1個市以外,其余12市均已基本完成林地管理范圍落界任務,初步形成林地管理“一張圖”。
探索建立“以補定占”的林地管理機制。江蘇省國土面積小、開發強度大,各地造林綠化空間受限,補充林地難度越來越大。為此,全省建立了全省補充林地儲備庫,在項目用林報批時,同步等面積、等質量落實補充林地地塊,既實現“林地保有量不減少”的硬性要求,又為全省占補平衡預留了空間。針對蘇南經濟發達地區補充林地空間嚴重不足的現實難題,2023年,探索開展了補充林地指標跨市域交易試點,南京市與睢寧縣就北沿江高鐵用林項目,以每畝16萬元、1.3億元總價完成全省第一筆異地指標交易。2024年,研究印發補充林地指標異地調劑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異地占補管理機制,并逐步推進由“占補平衡”向“以補定占”轉變。
強化自然保護地規劃支撐。制定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重大項目選址方案核準的規范性文件,從精簡材料、優化程序、加快審查等方面,支持涉及風景名勝區的重大項目建設。出臺省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加快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編制和修編工作,將涉及自然保護地的省級以上重大項目及時納入規劃,為項目建設提供強有力的規劃支撐。同時,大力支持涉及自然保護地的國家和省重大項目建設,加快辦理相關涉林手續。
持續改進和優化服務。連續三年出臺加強重大項目用林要素保障的政策文件,優化林地定額供給,精簡報批材料,簡化專家論證,推行容缺受理。同時,在項目選址階段,就提前介入、靠前指導,省林業局用林要素保障工作專班,分別赴省交通工程建設局、鐵路辦等省重大項目建設單位,開展“用林要素保障上門服務”,把政策送上門、把需求領回來,并要求市縣兩級主動為建設單位提供政策宣講、圖數核對、材料預審等服務,保障項目及早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