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云霄縣林業局在巡查中發現列嶼鎮青徑村村民陳某海在未辦理林地使用手續的情況下,在陳岱鎮董塘村04大班100、190、200小班非法占用林地修建生活設施。經鑒定,當事人非法占用林地面積達1487平方米,使該片區林地資源和生態功能受到破壞。對此,云霄縣林業局在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同時,首次引入“碳匯認購”機制,以購買碳匯方式進行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
當事人在接受行政處罰的基礎上自愿認購林業碳匯1000元,并簽訂承諾書,委托資源環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碳匯認購,替代履行碳匯損失賠償責任。此舉拓寬了傳統的修復路徑,為林業行政案件的碳匯執法提供了“云霄經驗”。
“碳匯認購”機制兼顧懲戒與修復雙重目標,既對違法行為形成震懾,又通過資金反哺推動生態功能恢復。相較于傳統修復模式,該機制有效破解了成本高、周期長、技術門檻高等難題,為生態修復提供了可復制的創新路徑。
下一步,云霄縣林業局將深化“行政處罰+碳匯認購”機制應用,擴大涉林案件適用范圍,并依托綠碳司法生態修復示范林建設,探索生態資源與經濟發展的協同增效,為實現國家“雙碳”目標貢獻基層實踐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