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查批準了《渭南市濕地保護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條例》共5章32條,重點針對濕地資源管理、一般濕地保護、濕地利用、濕地修復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從濕地定義、濕地資源調查評價、規劃編制、分級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全面規范了濕地保護工作。
2017年7月1日《渭南市濕地保護條例》實施以來,為渭南市濕地保護管理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據,有力推動了全市濕地保護事業發展。目前,渭南濕地總面積4.6萬公頃(各類濕地及水域面積),占全省濕地面積的14.9%,主要分布在黃、渭、洛三河河漫灘及蒲城鹵陽湖、大荔朝邑等濕地公園范圍內。全市有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1個(陜西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9個,濕地總面積和濕地公園數量均位居全省之首?,F有濕地資源中,面積最大的黃河濕地分布于韓城、合陽、大荔和潼關4縣市,南北長159公里,東西寬4~13公里,是全省面積最大的河流濕地,也是我國黃河中游地區面積最大的濕地,因其處于“東亞—澳大利西亞”國際重要候鳥遷徙通道,濕地鳥類資源十分豐富,有國家一、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30余種,每年來此越冬的鳥類數量在40萬只以上且逐年增加。隨著《條例》的實施,將進一步維護渭南市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