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實施方案》近日印發,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給予產權激勵、稅收優惠和金融支持。
2023—2024年,重慶將逐步形成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制度體系。到2025年,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局面全面打開,基本形成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科學修復、市場運作的生態保護修復模式。
《實施方案》明確了科學儲備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激勵制度、建立完善方案編制及審批制度等8項任務,并明確了系列支持政策。社會資本參與集中連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并達到預期目標的,允許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從事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等生態產業開發。生態保護修復規模達到100公頃及以上的,可配置修復面積3%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最多不超過10公頃。社會資本參與以林草地修復為主的項目,在符合功能定位且不破壞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允許利用不超過3%的修復面積從事生態產業開發。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修復后的集體農用地經營權依法流轉給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對修復后符合規劃的集體建設用地,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納入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