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護森林草原資源,預防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甘肅省寧縣新近發布了《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森林草原防火區、規定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告》,明確劃定了森林草原防火區,規定了森林草原防火期。
通告規定,全縣行政區域內所有森林草原、林地及距離森林草原、林地邊沿水平距離100米范圍內的區域,均為森林草原防火區。防火區內重點生態公益林區和甘肅子午嶺省級自然保護區、甘肅子午嶺國家森林公園,為森林草原高火險區。
全縣森林草原防火期,從每年的10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結束。每年冬至、春節到次年清明節以及風力四級以上和高溫、大風、持續干旱等高危險天氣為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險期。
在全縣森林草原防火期內,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確需用火的,應報縣政府批準,并按要求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在此期間違規野外用火的,將依法予以嚴查,造成森林草原火災的,將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