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全國人民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總體戰、阻擊戰的關鍵時期,2020年2月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10部委(局)聯合部署開展了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引起全國人民的極大關注和反響。同時,已有充分的醫學科學證據表明,從2003年的全國SARS疫情到事隔17年后發生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疫情說明,追溯病毒來源都與食用野生動物密切相關。為此,緊急修訂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就顯得迫在眉睫。
兩次全國重大疫情爆發都與食用野生動物密切相關
2003年4月16日,世界衛生組織宣布:正式確認冠狀病毒的一個變種是引起非典型肺炎的病原體。科學家們說,變種冠狀病毒與流感病毒有親緣關系,但它非常獨特,以前從未在人類身上發現,科學家將其命名為“SARS病毒”。 我國SARS病毒起源研究結果表明:SARS病毒來自野生動物,而與家畜家禽和寵物無關。專家們從蝙蝠、猴、果子貍和蛇等數種野生動物體內檢測到冠狀病毒基因,已測出的病毒基因序列與SARS病毒基因序列完全一致。
事隔17年后,在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爆發的這次病因不明的病毒性肺炎,經中國衛生部門和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病毒分型檢測,2020年1月7日,實驗室檢出一種新型冠狀病毒,1月10日完成了病原核酸檢測,1月12日,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將造成武漢肺炎疫情的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從武漢華南海鮮市場的585份環境樣本中,檢測到33份樣品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并成功在陽性環境標本中分離病毒,提示該病毒來源于武漢華南海鮮市場銷售的野生動物。對于包括新型冠狀病毒 2019-nCoV 在內的這類病毒感染,目前,全世界都沒有特效藥物和疫苗,故被世界衛生組織宣布武漢肺炎疫情為“國際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大量傳播疫病高風險的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范圍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經先后修訂四次,最后一次是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加上《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配套法規制度,在我國基本建立和形成了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
但是,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重點事專門用于保護我國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事實上,《野生動物保護法》管理范圍十分有限,導致對很多野生動物不能依法進行管控。特別是大量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范圍,包括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尤其對其獵捕、人工飼養、利用的行為,不能依《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管控,成為傳播、擴散疫病的最大隱患。
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已迫在眉睫
近些年來世界多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很多和食用野生動物有關。當前,武漢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為亂捕濫食野生動物敲響了警鐘。鑒于野生動物是傳染病毒的中間宿主,嚴重危害人類的健康,已成為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緊急修訂,核心是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以發揮法律的威懾力。對《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緊急修訂,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已迫在眉睫的主要依據:一是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不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管理范圍;二是當今世界交通十分便捷,四通八達,一個地區暴發傳染病,可能迅速播散至全球,引發國際重大安全事件;三是就在全國人民共同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保衛戰,呼吁禁食野生動物之際,竟還有不少人在頂風作案。僅在今年一月份,湖北和廣東兩省就發生五起非法野生動物經銷點和出售野生動物,目前都已在立案處理中。
值得欣慰的是,就在近期,我國十九位知名院士學者聯名呼吁,緊急修訂相關法案,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近日,自然之友、中國環境報社,北京林業大學、中國政法大學4家機構單位發起立法禁食野生動物的建議書后,短時間內,已經有數百家機構和個人聯名簽署,由此可見一斑。據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經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工作,擬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并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筆者認為有必要把野生動物貿易和消費所帶來的風險上升為國家公共安全議題來看待和管理,在向全社會和消費者進行健康安全和生態保護意識教育同時,各省市人大也要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后,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相應的法律條例,以便在全國實施最嚴厲的管控措施,真正做到全覆蓋,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和食用。
作者:上海研究院特邀研究員 全球化智庫特邀研究員 陳新光
下一篇:保護野生動物,亦是保護人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