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佳純 通訊員楊華報道 日前,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發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野生動物救護指引,從救護流程、安全防護、嚴格消毒等方面對疫情期間野生動物救護工作進行了規范和明確。
疫情期間,要科學收容救護野生動物,做到應收盡收,避免動物由于饑餓、疾病、生存環境不適宜而死亡,同時防止疫病傳播。對野生動物的安置分為康復飼養和無害化處理。動物康復后,按照分類、歸群的原則轉入常規飼養。待疫情結束后,對具備野外生存能力的動物,經體檢合格后選擇適合的地點、時間放歸自然;對不具備野外生存能力的動物,選擇合適的籠舍圈養,發揮其科學研究或科普宣教的作用和功能。明確為非傳染性疾病死亡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可以采取冰凍保存、制作標本等保存措施,其他救治失敗死亡的動物進行深埋、焚燒等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