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生態涵養區高質量發展領到量身定制的法治“保護卡”——《北京市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條例》于4月16日上午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2021年6月5日施行。
條例規定,本市生態涵養區包括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云區、延慶區,以及房山區、昌平區的山區。生態涵養區嚴控房地產開發建設,嚴控建設規模,鼓勵發展生態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養等新興業態。為了做到“不讓保護生態環境的吃虧”,條例規定建立涵蓋重點領域補償、綜合補償、市場化補償、區域差異化補償、橫向補償等方面的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關鍵詞:保護
嚴禁利用流轉農用地建設別墅會所
條例對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和管理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市、有關區政府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的重要基礎,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生態涵養區要嚴控房地產開發建設,嚴控建設規模,通過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城鄉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和集約高效利用水平,確保生態涵養區生態空間只增不減、土地開發強度只降不升。
農用地是重要的生態資源,有人卻打上了非法建設的“歪主意”。條例要求,有關區政府依法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的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禁止以農用地流轉的名義進行非農業建設,嚴禁利用流轉的農用地建設或者變相建設旅游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
關鍵詞:問責
突破“紅線”將被終身追責
條例明確了各方參與生態涵養區保護的責任和權利,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依法獲取生態涵養區相關信息,有權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依法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訴訟。
而保護生態環境不力的,將被問責。條例提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有關職責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突破生態保護紅線、擠占生態空間、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不力的責任人員,有關部門應當嚴肅問責、終身追責。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生態涵養區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關鍵詞:發展
引入精品民宿森林康養等新興業態
山居民宿、森林氧吧、鄉村記憶……生態涵養區將發展一批新興業態,讓“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條例提出,本市鼓勵和引導生態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養、田園綜合體、農村電商、智慧物流、數字經濟、科創智能等適宜生態涵養區的新興業態發展,推動資源節約型、生態友好型的項目和企業總部等在生態涵養區集中建設區落地。
生態涵養區還將迎來“智力加持”。本市將推動高等院校向生態涵養區布局,實現每個區有高等院校。鼓勵和引導教育、醫療、科技、金融等各類專業人才向生態涵養區流動,鼓勵高等院校畢業生、離退休人員和其他人才到生態涵養區創業就業。
針對產業發展供地難、用地貴等瓶頸問題,條例提出,本市應探索制定點狀供地等靈活供地新方式的政策。有關區政府統籌林地保護利用、河湖藍線、基礎設施等規劃,制定實施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點狀供地規劃,加強后期評估和監督管理。
關鍵詞:補償
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更合理地平衡保護者與受益者的利益,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意義重大,條例就此作了全面規定。
首先,明確建立健全針對森林、耕地、濕地、水流、空氣等重點領域和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重點區域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其次,針對補償與生態保護成效掛鉤機制尚未全面建立等問題,根據轉移支付引導政策,規定依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價,逐步建立生態涵養區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市場化補償方面,推動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交易,促進符合條件的生態資源資產化、可量化、可經營。
此外,生態保護不僅僅是幾個生態涵養區的事。條例對平原城區和生態涵養區“牽手結對”進行了明確規定,提出,本市建立生態涵養區與其他區區政府結對協作機制,通過給予財政資金、承接功能疏解、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交流干部人才等多種方式,推動區域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關鍵詞:評價
不以GDP論英雄
“綠水青山”具體能值多少“金山銀山”?2006年以來,本市開展了森林、耕地、草地、濕地等生態系統生態服務價值評估探索,就是為綠水青山“估價”。為進一步將生態環境帶來的現實和潛在的巨大經濟價值,量化為具體的大家認可的價格,推動相關轉移支付從“支持幫助”向“購買服務”轉變,條例明確開展生態服務價值評估研究,建立測算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為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提供支撐。
生態涵養區建設發展的好不好,GDP不是唯一標準。條例提出,建立健全生態涵養區績效考評機制,以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為導向,突出生態環境類指標的權重設置。考評結果作為有關區市級財政轉移支付額度分配的重要依據。